憲政體制1

摘要

「分權、制衡」乃民主憲政體制之最主要精隨與最高之指導原則,任何民主國家能否充分發揮其憲政體制運作之效能,均應檢驗其是否符合此基本原則。我國目前憲政體制主要面臨兩大憲政問題:其一為總統權力是否符合權責相符問題、其二為五權分立中央政府體制是否符合分權制衡之問題。
目前我國關於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間之職權設計普遍認為,不屬民主國家慣常採用的「內閣制」、「總統制」,抑或「雙首長制」,而被認為乃「半總統制」的四不像的制度設計。總統經由直接民選產生後,除了具有憲法所明定的兩岸、外交及國防等法定權限外,倘若總統所屬政黨再取得國會多數,另外再兼任該黨的黨主席後,就會成為「有權無責」,行政立法一把抓,大權在握的全權總統。這種憲政體制設計明顯有違民主憲政「分權、制衡」的基本法理。
在中央政府體制之設計上,現行體制乃採行名不符實,不盡符合「分權、制衡」之憲政法理的體制設計。從行政權分立出來的考試權,以及從立法權分殊而來的監察權,根據現行憲法設計乃超越黨派的獨立憲政機關。完全背離了民主憲政有關「分權、制衡」的憲政法理。
然而,對於嘗到權力甜頭的歷任總統,均不願在其任期內去改變此可以”逸脫”於體制監督的權力滋味,殊感令人遺憾。恐怕只有透過民主政治「由下而上」的監督機制,假以時日凝聚民意的力量,才可能慢慢突破此憲政高牆的藩籬,邁向健全的民主憲政體制的進步國家之境。


一、建立「權責相符」的總統職權

首先關於總統、行政院長與立法院三者間之權力互動關係,無疑是整個憲政體制最重要,影響最深遠之憲政體制改革議題。雖然目前檯面上有意參選總統的各候選人均提及此問題,但所提出之改革建議是否具體可行,是否真心想改革抑或只是虛應提出修憲之主張恐仍多有疑義。誠如前總統陳水扁所言,「(歷任)四位民選總統寧願背負違背多數民意的罵名,被輿論批判不符黨政分際或成立沒有法源的黑機關,也要總統兼任黨主席,同時成立府院黨黨團的九人或五人小組的政策協調平台,而且不分藍綠沒有例外。他認為,這中間涉及不少的問題,不是很難超越人性的總統節制權力所能解決,關鍵仍在憲政體制與民選總統之間的扞格,歷經20年的實際運作,已到非改弦易轍不可的地步。」
目前檯面上有意參選的總統候選人多半認為總統權力有違「權責相符」之原則,基於分權制衡之憲政最高指導原則,現行有關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三者間之權力結構與互動關係應該全面檢討改革已有高度共識,至於在總統制、內閣制,抑或雙首長制等三種民主憲政國家所採取之三種方式,偏向「內閣制」的修憲方向也為較多數總統候選人所支持與認同,包括郭台銘、朱立倫,以及民進黨在初選落敗的賴清德前院長。
以人民角度而言,這種有關憲政體制改革這種金字塔頂端所涉及的高層建築議題,並非人民所能感同身受的迫切議題,但卻是攸關台灣整體國家發展至關重大的重大議題。對於追求權力之政治人物而言,掌權者希望維持現狀,挑戰者希望以此議題作為訴求選民支持的競選政見。但在我國修憲高門檻的限制下,當選舉過後,選贏的不願改,選輸的無法改,此議題就一年拖過一年,有如當年的年金改革般燙手山芋大多數人不願碰觸的改革議題。


二、建立「分權、制衡」的中央政府體制


檢驗民主憲政體制優劣惟一也是最重要的標準就是分權與制衡已如前述,以此原則檢驗我國目前的憲政體制顯然距離理想狀態還相距甚遠。眾所皆知,目前中華民國憲法雖然形式上號稱五權憲法,然而徒有分權並無完全的制衡功能可言,除了前述總統職權欠缺權責相符的設計外,司法、考試、監察等三院也都完全沒有制衡的功能,而剛好這三院也是目前民意支持度相對較低的三個憲政機關。我國的考試與監察兩院乃原先國父孫中山先生參酌歐美制度,基於思患預防作法分別由行政權與立法權所分立出來的兩種權限。然而,中山先生另外設計了權能區分的國民大會的政權,作為制衡五權政府的治權之機制設計。姑且不論此套制度能否運行,但可以肯定的是,現今的中華民國憲法並非中山先生當初設計之初衷乃殆無疑義。因為,將現今四不像的所謂「五權分立」政府修改為合乎憲政上制衡法理的制度設計實有其高度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目前台灣內部對於憲政體制之走向,基本上藍營主張維持五權分立之架構,綠營則力主朝三權分立方向漸進修法乃至修憲。本網站基於民主憲政之最上位指導法理,即分權制衡的憲政法理以觀,既然現行憲法已經完全背離中山先生有關五權憲法之法理,當初國民政府制憲國民大會主要即參考張君勱偏向「內閣制」版本而定。現在我國憲法經過李登輝七次修憲,已經把國民大會廢除,且將總統改為直接民選,則維持五權分立的憲政體制已無其正當性與合理性可言。朝三權分立方向修憲,落實分權與制衡的憲政法理轉型的憲政體制已是台灣遲早都無可迴避的重大課題。
台灣經過七次修憲之後留下來的另一個重大難題就是「總統制」與「內閣制」,乃至「雙首長制」的憲政爭議問題。原本張君勱的制憲版本乃偏向內閣制的設計,所以有行政院長的同意權與副署權等制度設計,藉以制衡總統的權力,然而李登輝將總統改為直接民選之後其實等於破壞了原先憲法中對於內閣制的制度設計,這又讓台灣的憲政體制陷入一種紊亂的局面。導致後來的幾任民選總統都面臨此種權責錯亂的情況,因為總統既然經由民選,怎能不授予其統治之實權,然而憲法上卻又清楚規定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這也就導致後來幾任的總統都必須兼任執政黨主席,如此才能全面掌握行政權力,號令全黨,以遂行總統統治行為之意志。


三、對未來憲政改革之展望


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對於修憲議題主要提出「十八歲公民權」,「人權條款」,「票票不等值」等主張,幾乎都沒有碰觸到最關鍵的有關總統權責與五權分立政府之修改等議題,雖然初選前賴清德有比較具體提到朝內閣制修憲的諸多主張,且民進黨歷來也有主張朝三權分立修憲的主張。但現任的蔡英文政府應該還是不脫前總統陳水扁所預言,很難期待尋求連任的總統願意自廢武功,下罪詔己,因為這是完全違反人性的作法。陳前總統之所以能以過來人的身分說出如此刻骨銘心的言論,其實也如他自己所言,他已經不可能再有參選總統的可能性,也因此才能夠說得出如此赤裸裸真實的言論。

修憲之工程遠比年金改革不知要困難上多少倍,但誠如陳前總統所言,我國憲政體制之積弊又已到了非改懸易轍不可的地步,但人民是否真能期待目前檯面上冀求大位的候選人在現階段如此高修憲門檻下,有誰能夠真正「說到做到」?!尋求連任者明顯有意迴避此課題,挑戰者雖然劃出一些大餅,但又不見得能夠選得上,選得上難道可能到時候常到權力的甜頭後會願意違背人性的去放棄他嗎?且待台灣2300萬人民,不管有無投票權,不管是否熱衷選舉的人民,大家拭目以待吧!